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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电大远教〔2020〕15号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生毕业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6月02日 16:20      浏览: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渝电大远教〔2020〕15号

                             

 

 

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开放教育学生毕业审核工作方案》的通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2020年7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函〔2020〕27号),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审核工作,经学校研究,特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生毕业审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4月20日

 

 

 

 

 

        此页无正文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

开放教育学生毕业与学位审核工作方案

 

一、毕业审核对象

2012年秋季(含)以后入学,2018年春(含)以前入学的两年制业余学习学生(含开放教育本、专科,课程开放专科、一村一名大学生,助力计划)。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短修业年限,完成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且在8年学籍有效期内,可在2020年秋季提出毕业审核申请。

二、时间安排(共分三批次审核)

(一)第一批次: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8日

(二)第二批次: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2日

(三)第三批次: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5日

三、审核流程

(一)第一批次

1.提交毕业申请名单

2020年5月28日前,各基层电大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提毕业申请。新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申请流程:教学点平台提交毕业申请→教学点平台审批→分校平台审批。

2.毕业审核

2020年5月28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公布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初审情况。

3.核对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

2020年5月29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下发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2020年6月2日12:00前各基层电大反馈照片链接数据。

4.终审和生成电子注册号

2020年6月3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上报审核通过且提交毕业申请成功的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进行毕业终审并生成电子注册号。

5.上报打证数据

2020年6月8日前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上报第一批打印证书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

(二)第二批次

1.提交毕业申请名单

2020年7月15日前,各基层电大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

2.处理成绩异常

2020年7月15日(含)前各单位联系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处理成绩异常和免补修课程异常。

3.毕业审核

2020年7月15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公布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初审情况;各基层电大进入新系统查询毕业审核结果

4.核对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

2020年7月16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下发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7月17日12:00前各基层电大反馈照片链接数据。

5.终审和生成电子注册号

2020年7月20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上报审核通过且提交毕业申请成功的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进行毕业终审并生成电子注册号。

6.上报打证数据

2020年7月22日前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上报第二批打印证书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

(三)第三批次

1.提交毕业审核名单

2020年8月28日前各基层电大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

2.毕业预审

2020年8月28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进行毕业审核,公布审核结果,各基层电大进入新系统查询毕业审核结果。

3.处理成绩异常

2020年8月28日—8月30日各单位联系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处理成绩异常和免补修课程异常。

4.毕业审核

2020年8月31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再次审核处理成绩异常学生。

5.核对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

2020年9月1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下发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和照片链接数据,9月4日12:00前各基层电大反馈照片链接数据。

6.终审和生成电子注册号

2020年9月11日,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上报审核通过且提交毕业申请成功的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进行毕业终审并生成电子注册号。

7.上报审核和打证数据

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第三批毕业审核和打印证书数据上报。

四、毕业生照片链接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毕业审核后下发的照片链接数据,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改,最后将核对后的链接结果照片和基本库文件夹按照新教务管理系统和老教务管理系统分别压缩成包发回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教务部,压缩包的命名请以“单位名称+新系统”,链接结果照片数须与基本库文件夹中确认名单dbf库的人数一致。

五、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的发放

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收到证书并按单位分拣后发领取通知。各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前来领取,同时为毕业生档案加盖相关印章。各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后,应及时清点、核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发放给学生,同时保留学生签字收条。若有学生领取证书后发现信息错误,请在2020年10月16日前将证书原件交回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教务部备案并报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废证处理并重新制作证书。

六、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国家开放大学教务部在毕业终审后15个工作日内,将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上报教育部学信网。

七、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工作质量纳入全市电大系统基层办学单位综合考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开放教育毕业审核。

(二)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全面实施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的通知》(电校教[2009]10号)要求,毕业审核期间不受理学生个人信息更正。

(三)计划2020年7月毕业的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2020年5月31日后提交免修免考申请的学生,应按2021年1月及以后的毕业批次申请毕业。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要求,申请毕业的所有学生认真如实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并按届存档,对于本科学生,一定要明确是否申请学位,此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及综合教学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由于免补修名单可能会多次上报,请各基层电大按批次上报免补修名单给教务部海狄老师,如第一批毕业审核上报免补修后因其它原因审核未通过,在第二批审核时仍然要上报该生的免补修名单。

(六)2020年下半年,学信网将启动学历照片质量检测工作,届时不符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的照片,将被拒收。各基层电大须规范照片采集工作,严把质量关,提高学信网毕业生学历照片的上传率。

(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2020年7月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为2020年7月20日,已完成学历注册的2020年7月毕业生,如不缺少毕业照片,自2020年7月20日起其学历信息在学信网可公开查询。

(八)2020年10月15日开始,国家开放大学将开展超学籍有效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不在办理学生学籍延期申请事宜。

(九)对因参加抗疫工作或受当地疫情影响无法完成课程实践和专业社会实践的本学期拟毕业学生,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校远教函202029号)可适当延长其课程实践和专业社会实践的完成时间。国家开放大学将增加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批次(毕业证上的时间为2020年9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方式

远程教育中心教务部:

海狄:023-68653020,余雷:023-68460710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身份证号

 

  

 

  

 

专科学生申请

本人已达到专科毕业要求,申请毕业 

 

 

申请人(签名):

 

 

                                                

本科学生申请

请在以下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相应选项后签名,多选无效:

1、本人已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自愿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

 

申请人(签名):

 

2、本人只申请毕业,自愿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申请人(签名):

 

3、本人虽已达到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因需申报学士学位,自愿暂缓毕业,学籍有效期内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后,再申请毕业并申报学士学位。如以后学期仍选择暂不毕业,本人亦同意每学期重新申请,否则可视为本人申请毕业并放弃申请学位。

 

申请人(签名):

                                      

         

经手人(签名):       

                                            

(主管部门公章)

 

                                                          

填表说明:

   1.由他人代签的,须由学生本人出具委托书,并附于表后。 

2.“主管部门公章”由学生所在教学点加盖教务部或上级部门公章。

   3.本表由教学点保存至学生学籍有效期结束。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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