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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远教函〔2020〕47号
2020年06月12日 15:41      浏览:

广

                  

 

 

                   远教函〔2020〕47

 

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1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相关要求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严格执行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标准确保照片质量的通知》(国开教函[2020]2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提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图像信息链接、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即时发布的工作质量,优化学习支持服务,经新华社图片社批准,由新华社重庆分社统一部署,同意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严格执行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标准确保照片质量的通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中心

2020年610

 

 

 

 

 

 

 

 

 

 

附件1: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1年起,教育部开展了毕业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工作,并陆续形成了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为支撑的“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体系。其中,毕业生图像信息是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链接、发布工作是做好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打破工作瓶颈,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自2019年起,开展“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特制定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试点工作要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织程序优化;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基本软硬件条件建设;实现图像信息采集、核对、分发、链接等环节的精准信息化管理;图像信息链接效果达到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即时发布要求。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电大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办公室,试点办公室设在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全市电大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

1.组长:卢跃生

2.副组长:向宇

3.试点办公室主任:刘万荣

4.试点办公室成员:海狄、杨亚丽、王平。

(二)试点工作组

各基层电大应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教学教务的校领导牵头,成立本单位试点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完成本单位试点工作任务。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工作由于全市所有基层电大参与,各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均为试点主体单位。

(二)试点学生

1.开放教育本、专科2021年拟毕业的在校学生。

2.成人高等教育专科2021年拟毕业的在校学生。

(三)试点周期

20206月-20209月为试点周期。

四、责任分工

(一)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在新华社重庆分社指导下,负责统筹全市电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协调有关技术公司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软件系统保障基层电大开展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电大按规定开展试点工作。

(二)基层电大:在市电大指导下,结合自身办学实际,配备图像信息采集设备、场地等软硬件条件;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完成纸质图像信息分发;组织学生完成图像信息核对;指导和协助学生做好采集费用缴纳工作

五、图像信息采集模式

图像信息采集可分种模式进行,一是学生个人采集模式,二是公司直接服务模式,三是公司间接服务模式;四是分校集中采集模式。

(一)学生个人采集模式:学生自行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www.xinhuacu.com)的相关要求拍摄蓝底登记照,选择相应的套餐,缴纳相应的费用,并电子照片报基层电大存档

(二)公司直接服务模式:基层电大遴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公司,组织学生参加现场采集;由相关技术公司并负责照片处理、上传等支持服务工作

(三)公司间接服务模式:因疫情原因,考虑部分学生既无法参加现场采集,又无法确保照片质量能否满足学信网的相关要求,建议由学生自行选择当地相应的专业摄像馆采集图像信息(规格:蓝底登记照、身份证号码命名),由相关技术公司并负责照片处理、上传等支持服务工作严禁学生采用手机等设备自拍采集,或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原始图片。

)分校集中采集模式:根据市校统一部署工作时段,基层电大在相应的时段内,自行安排学生集中进行采集,采集任务由基层电大承担;由基层电大通过软件系统进行处理后完成采集。

在特殊的疫情防控期间,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提升基层电大服务能力,各基层电大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灵活选择几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切实提升学习支持服务水平。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质量,所有采集模式均应达到教育部学信网对毕业生图像信息上网的技术标准,确保学生学历证书信息即时发布,有关要求参见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严格执行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标准确保照片质量的通知》(附件2)。

六、2020年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期内,由市电大下发试点工作安排,2020年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

1.市电大于20205月25日前下发试点实施方案。

2.202068日前,市电大调研基层电大图像信息采集需求及预安排基层电大可提前将平台中本单位数据导出来,供班主任核对,确保参加图像采集学生的数据已导入平台;如核对数据有误请联系市校远程教育中心。

(二)图像信息采集

1.20209月30日前,基层电大按市电大发布的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市电大将安排技术人员到每个基层电大现场指导)。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时,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确认信息。

2.202010月9日前,基层电大配合市电大完成图像信息和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组织学生完成费用缴纳:基层电大将已参加图像采集学生的电子照片和数据导出后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发市校远程教育中心;再按核对无误的人数组织学生缴纳费用。

(三)照片分发

20211月31日前,下发2021届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纸质照片。

(四)图像信息上报、核对与链接

1.图像信息采集以后,由基层电大配合市电大进行图像信息上报。

2.完成教育部学信网上报后,基层电大按照市电大通知组织学生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有错误的,及时上报。

七、图像信息采集收费依据及标准

图像信息采集费用按照《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教毕指【200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即15元/人

八、图像采集软硬件条件保障

(一)软件系统

1.本次试点采用应龙学生图像在线采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平台网址https://imaq.zlinkgroup.com/

2.平台由市校免费提供给基层电大使用。

(二)硬件设备

凡选择方式四,即分校集中采集模式的单位,由基层电大自行采购或配置硬件设备和场地,硬件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摄像头、身份证阅读器、摄像灯光及支架、蓝色背景幕布及支架,具体设备参数可参考《应龙图像采集-学生图像在线采集系统使用手册另行提供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

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是国家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诚信体系的重要抓手。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的采集、核对、链接、发布工作,是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即时上网、即时发布的根本保证。全市电大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与图像信息按时发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健全,充分保障

各基层电大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试点工作组,配备开展试点工作的干部、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明确试点工作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充分调动人、财、物对试点工作给予保障。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基层电大在试点工作中,务必加强管理,热情服务,组织好本单位的试点工作,要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学生隐私信息泄密事件发生。各级电大、学院要充分发挥试点主体单位作用,加强三级教学点管理和服务,三级教学点的学生参加试点,由所属上级电大负责具体组织开展。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电大远程教育中心:海狄(联系电话:023-68653020,图像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QQ群:181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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